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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烟台芝罘区和莱山经济适用住房租金标准经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芝罘区和莱山区11个住宅小区共分布经济适用房2687套,总建筑面积163271.81平方米,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6.5-15.5元。

租金从6.5元到15.5元不等

近日,烟台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发布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目录的通知》(鲁家忠发[2013]51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燕政办发[2014]1号),在综合考虑住户承受能力和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

目前,芝罘区和莱山区11个住宅小区共有经济适用房2687套,总建筑面积163271.81平方米。租金标准是每月每平方米6.5-15.5元。

三室合一,出租和补充两条线

今年1月,市政府发布了第一号文件《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4月1日,烟台全面推行“三室一厅、租金补贴分离”的住房保障新模式,原住房保障政策同时废止。自1993年实施经济适用房以来,烟台市实施了各类住房保障,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分配和廉租房补贴以及公共租赁房。不仅有购买的经济适用房,还有租赁的经济适用房和货币化补贴。但是,烟台市住房保障实行“三位一体”和“租补分离”模式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将合并为经济适用房,统一建设、分配和管理,只租不卖。租金补贴将是政府提供住房保障的主要方式。

烟台两区经济适用房的租金标准被宣布为每平方米15.5元

4月15日,烟台市区开始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常态化。经过申报、审核、公示,9月3日,首批3000户获得住房保障资格审批的家庭正式确认。一年内,这些家庭可以在每月15日前向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芝罘区和莱山区11个区经济适用住房租金标准

社区名称及地址租金标准(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庐山路1号,庐山屯15.50

香河社区芝罘幸福9村福泰路

中正山庄芝罘区山治路2号3楼

诸暨市芝罘区明珠东路4号15.00

铜市新城芝罘区铜市路5号13.50

金秀新城6号芝罘金秀街和金秀北街13.00

7芝罘岛花园12.00

金秀家好8号1号莱山大豪家11.00金秀家好2号莱山凤凰南路1808号11.00

芝罘区锦绣街194号锦绣四期9号

锦绣新天地芝罘道口10号奎文路508号7.00

11金秀家园莱山东家庄-石家庄6.50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烟台两区经济适用房的租金标准被宣布为每平方米1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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