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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名称:《关于积极应对COVID-19肺炎疫情,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鲁[2020]5号)

原始公告:点击这里

《办法》提出,对支持春节期间恢复生产和开始生产的企业,给予每人每天2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如果你在2020年2月10日起的一个月内恢复工作,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每个新招聘的人员将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获得一次性就业补贴。

支持防疫关键材料生产恢复生产

《办法》提出建立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劳动保障制度。重点保障防疫、公用事业运营、人民生活需要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企业和省级重点项目,建立就业困难即时反应机制,由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就业服务专员,一对一提供就业服务。

同时,支持生产防疫关键材料,恢复生产。春节期间(2020年2月9日起)开始生产的企业,每人每天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200元,每个企业不超过50万元;对2020年2月10日起一个月内复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贴资金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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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2020年防疫期间,山东春节开工建设的企业每天补贴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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