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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上午,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原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毅煌受贿、挪用公款、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一案。

一名与资本市场相关的“副省长”被判刑。

1月29日上午,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原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毅煌受贿、挪用公款、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一案。

对被告李一煌:

他因受贿被判处12年监禁,罚款200万元人民币;

他因腐败被判处6年监禁,罚款20万元;

他因挪用公款被判三年监禁;

他因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

他被判处18年监禁,罚款220万元人民币。

被告李一煌贪污受贿的赃款赃物及孳息被追缴国库。

李一煌长期在江西铜业(600362,江西市值最大的国有企业)工作。离开江西铜业担任江西省副省长后,他还指示江西铜业相关人员挪用公款1.473亿余元,供其亲属进行营利性活动。

自去年以来,许多倒下的副省长都与资本市场有关联,三位“股神”副省长也受到了审判,都涉及内幕交易。

李一煌指示江西铜业人员挪用公款1.47亿元

经过试验发现:

2004年至2017年,被告李一煌利用其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长、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长、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职务之便,在合作经营、股权转让、项目承包、工作调整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了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相当于人民币5119万元,其中人民币3546万元

江西省原副省长竟指使上市公司人员 挪用公款近1.5亿

2011年至2014年,李一煌利用其在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兼董事长的职务,指使下属采取虚假账目等手段非法侵占公共财产,总价值268万元。

2013年3月至2016年5月,李毅煌利用其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职务之便,指使江西铜业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挪用公款共计1.473亿元给其亲属进行营利性活动。

2008年,江西铜业集团公司收购江西省银竹山银矿探矿权时,时任江西铜业集团公司董事长的李毅煌违反相关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何得知银珠山银矿探矿权价值被高估,导致国有资产损失2087万元,决定收购探矿权。

他长期担任江西铜业的主要负责人

江西铜业有限公司是江西省市值最大的国有上市企业。它同时在a股和h股上市,最新的总市值为382亿元。李一煌在江西铜业工作了30多年,1982年进入江西铜业。他于2001年出任江西铜业总经理,并于2013年初出任江西省副省长。

李一煌在江西铜业工作了很长时间。即使在他成为江西省副省长后,他仍然指示上市公司的江西铜业人员挪用公款为其亲属进行营利活动。

“2013年3月至2016年5月,李毅煌利用其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之便,指使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挪用公款共计1.473亿元给其亲属进行营利性活动。”

这也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问题。

从2013年3月至2016年5月,江西铜业的业绩也逐年下滑。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的净利润分别为35.65亿元、28.51亿元、6.37亿元和7.88亿元。

从2013年3月到2016年5月,虽然a股市场经历了牛市,但江西铜业的股价却下跌了44%。

国务院对重大事故的通报批评

2016年11月24日,江西凤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冷却塔施工平台倒塌,造成7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

2017年9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了国务院对江西凤城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倒塌事故的处理结果。李一煌因领导不力等原因被点名通报。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11月24日冷却塔施工平台倒塌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党组成员、江西省政府副省长李毅煌负责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在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方面,领导力量薄弱,有关部门和省属企业没有得到有效引导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议发出通知。”

忏悔:认真改造,重新做人

被通报批评四个月后,李一煌被解职。

2018年1月1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江西省副省长李毅煌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审查。

接到开除党籍的通知后,李毅煌在被处分人的意见中写道:“是组织对我的考核挽救了我和我的家庭,是组织的大爱再造了我和我的家庭。虽然我不再是党员了,但今后我还是要严格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用感恩的心和实际的行动来表示对党的忠诚。”

李一煌简历

李一煌,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于福建省晋江市,198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中南大学有色冶金系,有色冶金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他现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1978年10月至1982年8月,在东北工学院有色金属冶金系学习重金属冶炼;

1982年8月至2001年1月,任江西铜业公司贵溪冶炼厂副厂长、厂长;

2001年1月至2013年1月,任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兼董事长;

2011年8月,任中共鹰潭市委常委;

2013年1月,他担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去年,三位“股神”的副州长受到了审判

2018年,三位“股神”受审。

2018年12月20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原贵州省副省长王受贿、贪污、内幕交易案进行一审公开审理。在涉嫌内幕交易罪中,王利用内幕信息购买相关股票,总成交额4.9亿元,总利润1.6亿元。

股市收益成为王非法获利的最大来源。王的营业额为4.9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6亿元人民币,也是2015年大牛市的受益者之一。他利用市委书记的影响力和内幕消息,从企业家那里借了巨额资金,然后将其投入股市,提前埋伏成涨幅超过10倍的大庄股票,并在高点成功卖出。

2018年10月25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原副省长周春雨收受贿赂、隐瞒境外存款、滥用职权、内幕交易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审理,案件将择期宣判。这是近几个月来安徽省第二名参与内幕交易审判的副省级官员。

根据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和控告,周春雨作为股票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购买了相关股票,累计购买金额超过2.7亿元,非法获利超过3.5亿元。

2018年7月27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原中共安徽省委常委、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树龙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举行公开审理。

根据指控,陈淑龙通过内幕交易,累计交易额1.213亿元,非法获利1.375亿元;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累计营业额3205.83万元,非法获利3031.17万元。通过内幕交易为自己和他人赚取的利润总计1.678亿元。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江西省原副省长竟指使上市公司人员 挪用公款近1.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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