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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惠民消费券使用规则

烟台惠民代金券仅限于在烟台支持商业发票支付的相关商店,用于线下消费。所有优惠券都是免费的,没有变化,折扣和重复使用。每张优惠券仅限一张电子优惠券。用户也可以同时参与商家的其他优惠活动。

(1)餐饮券:可用于餐馆、餐厅、咖啡店、酒吧、市民社区食堂等。在烟台市支持商业发票的支付。如果您在一次交易中花费超过100元,您可以一次性使用50元餐饮券;如果您在一次交易中花费超过200元,您可以一次性使用100元餐饮券。

(2)购物凭证:可用于百货商店、购物中心、家电商店、服装鞋帽商店、体育用品商店、超市、便利店等支持烟台商业发票支付的业务。如果您在一次购买中花费超过200元,您可以一次性使用50元的优惠券;如果你在一次交易中花费超过300元,你可以一次使用100元的购物凭证。

(3)旅游券:可用于旅游景点、旅行社、游乐园、动物园、水族馆等业务。支持烟台商业发票的支付。如果您在一次交易中花费超过50元,您可以一次性使用20元旅游优惠券;如果你在一次交易中花费超过100元,你可以一次性使用50元的旅行券。

(4)文化消费券:可在烟台市支持商业发票支付的书店等文化娱乐场所使用。如果一次消费超过50元,20元文化消费券可以一次性全部使用。

(5)住宿券:可用于酒店、酒店、寄宿家庭等支持烟台市商业发票支付的业务。如果您在一次交易中花费超过150元,您可以一次性使用50元住宿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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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烟台惠民消费券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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