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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旧城改造,芝罘区人民政府决定对烟台海事世界项目(汇西街)的非住宅房屋进行征收,并制定了《烟台海事世界项目(汇西街)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汇西街非住宅房屋的征收范围为规划红线外的大宽前街以西、汇西街西侧房屋以东、马贝路以北(规划保留建筑除外)。

征收补偿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

征收补偿有两种方式,即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

直管公房的征收与补偿按照《烟台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被征收的非住宅房屋的补偿金额由被征收人选择的评估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和确定。被征收的非住宅房屋评估结果如有异议,可按规定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提出申请。

非住宅房屋补偿

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房地产评估价值+搬迁费+附属设施及室内装修补偿+停产停业12个月补偿。

非住宅产权交易按照被征收非住宅房地产的评估价值进行等值交易,结算安置面积与实际安置面积的差额。

被征收的非住宅物业为同一产权单位或者同一产权人的,应当合并并调换安置。

根据等价交换原则,根据被征收非住宅房屋的评估单价,选择价值位置最近的安置用房。

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地产登记测绘面积为准。

产权调换安置地点在胜利社区安置区。

交货标准是空房间。

根据交付顺序选择安置用房。

停产或停业损失赔偿

停产停业损失赔偿按被征用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生产仓储费30元/㎡;办公及公益事业每月40元/㎡;每月50元贸易和服务/㎡。

如果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则被征收人应每次获得12个月的停产或停业损失补偿。

如果被征收人选择交换住房产权,过渡期为24个月。在过渡期内,每年应支付停产或停业损失赔偿,直至搬迁通知中宣布的搬迁期限届满。过渡期延长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标准支付两次停产停业赔偿金。

搬迁费用补偿

搬迁费应根据评估机构评估的金额给予货币补偿。

征收部门负责搬迁或司法强制执行,不支付被征收人的搬迁费。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空开关、热水器安装等费用。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损失的,由评估机构按照征收时的收费标准进行评估确定。

被征收房屋的附属物、树木和室内装饰,应当按照评估价值给予货币补偿。

不能恢复使用的设备设施,按照新评估确定的金额结合重置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征收,公开被征收人的评估房价,依法征收,规范运作。本次征收主体为芝罘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为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单位为襄阳街道办事处。烟台海洋世界项目在芝罘区的总部位于马贝路53号(原海洋医院)。被征收人持相关证件到总部办理征收和补偿手续。

办公室电话:6080905,60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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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烟台海洋世界项目(汇西街)非住宅征收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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