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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桂林7月10日综合报道据广西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消息:近日,经中共桂林市委批准,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共桂林市监督委员会对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党组成员、执行主任、专职委员李斌进行了纪律检查和监督调查,并对其采取了留置措施。

经调查,李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和廉洁自律,收受他人财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写个人财产信息,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违反工作纪律和非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和职权形成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李斌缺乏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滥用司法权力,暗中进行权钱交易,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敛,严重违反党纪,构成了失职,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经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桂林市市委批准,决定开除李斌的党籍和公职,并将李斌涉嫌犯罪的案件和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李斌被"双开" 不如实填报房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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