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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月25日发布的《关于COVID-19肺炎防控中劳动关系相关问题的解释》公告,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政府采取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措施,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员工的工资如何支付?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鲁仁社函[2020]5号),在COVID-19中,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企业对患者、疑似患者和肺炎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应视为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员工工资。对于因防疫控制不能及时返工的,单位和员工可以协商在此期间支付工资。

烟台因隔离治疗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我如何支付我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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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烟台因隔离治疗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我如何支付我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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