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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8日综合报道据中国人大网站报道,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常委会上通过,免去许贤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经济网的数据,徐贤明,1957年4月出生,2017年2月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2017年2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今年3月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审判委员会副主任。

许贤明简历

许贤明,男,1957年4月出生,汉族,山东莱西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法学学士和硕士学位,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他致力于中国近代法律思想、法治国家原则、法哲学前沿问题、人权理论和宪政理论的研究。

自2001年9月起,他一直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2008年11月,他担任山东大学校长。

2013年,他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副主席。

2013.10中央社会管理综合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2015.04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兼中央社会保障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2017.02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8.03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审判委员会副主席。

2018.0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司法委员会副主席。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徐显明不再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图|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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