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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赤峰12月18日综合报道据官方网站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接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向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原内蒙古赤峰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曹(副科级)。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告知被告人曹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被告人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担任赤峰市八林右旗旗旗委副书记、旗委书记、赤峰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赤峰学院党委委员、纪检委书记。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极其巨大的;他利用担任赤峰市八林右旗政府旗委书记兼旗长的职务,贪污公共财产,数额巨大;他在赤峰市巴林右旗旗委员会担任旗长兼副秘书长期间,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依法追究其受贿罪、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刑事责任。

赤峰学院原纪委书记曹熙被提起公诉(简历)

曹的简历

曹,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人,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7年9月至1980年9月,在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土城子镇天宝通村任教师;

1980年9月至1982年7月,在赤峰师范学校克什克腾旗分校学习;

1982年7月至1984年9月,在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土城子中学任教;

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他在内蒙古教育学院学习;

1986年7月至1992年9月,他在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培训学校担任教师;

1992年9月至1993年11月,任赤峰市惠民小学教师;

1993年11月至1995年4月,赤峰制药厂团委书记;

1995年4月至2001年2月,赤峰市巴林左奇副旗手;

2001年2月至2003年12月,他是赤峰市巴林左奇旗委员会常务委员、政府副旗长;

2003年12月至2006年2月,赤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6年2月至2011年11月,赤峰市旗委副书记、巴林右旗政府旗手;

2011年11月至2014年12月,赤峰市巴林右旗旗帜委员会秘书;

2014年12月至2018年7月,赤峰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赤峰学院党委委员、纪检委书记、赤峰市审计局局长;

2018年12月,任赤峰大学党委委员、纪律委员会书记。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赤峰学院原纪委书记曹熙被提起公诉(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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