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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官方网站消息,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刘曙光涉嫌收受贿赂、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一案,经广东省监察厅调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收受贿赂、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为由,对刘曙光作出逮捕决定。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刘曙光简历

刘曙光,男,1955年10月出生,汉族,广东揭西人,大学学历,1972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1月,他担任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和副一级法官

1994年8月,任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03年1月,任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庭长

2003年6月,任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

2005年3月,任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

2016年1月退休

2019年5月,他受到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韶关市中院原院长刘曙光被逮捕(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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