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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官方网站消息,原广东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黄涉嫌受贿罪,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告知被告人黄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被告人黄于1996年至2018年利用其担任广东教育书店经理、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协助他人分发教材、经营连锁书店、经营配送站等。非法获得了巨额财产。他因受贿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黄湘晴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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