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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黑龙江省纪委网站报道,近日,经绥化市委批准,绥化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对绥化市公安局原研究员赵平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赵平违反了政治纪律,成了一个“两面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和馈赠,私用公共汽车,公共维修私人汽车;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的;违反工作纪律,未按要求组织招聘工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充当黑社会组织的“保护伞”,涉嫌枉法犯罪;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罪。

绥化市公安局原调研员赵平被"双开" 为黑社会组织充当"保护伞"

作为一名党员和领导干部,赵平丧失了理想信念,没有党性原则和宗旨,对党不忠不实,表里不一,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特殊待遇。十八大后,他没有收敛,也没有停止,败坏了党风和党纪,严重损害了领导干部的政治形象,严重违反了党和国家的党纪法规,涉嫌职务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绥化市委员会批准,决定免去赵平的党内职务,绥化市监察委员会解除其公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绥化市公安局原调研员赵平被"双开" 为黑社会组织充当"保护伞"

赵平简历

赵萍,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黑龙江省兰溪市人,1977年1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绥化区委党校,主修党政干部管理,在职大专学历。

1977.01-1981.01中国人民解放军89338部队士兵

1981.01-1981.05待分配

1981年5月至1990年7月,原绥化市公安局建立了派出所和刑警大队(1988年9月至1990年7月,绥化区委党校党政干部管理专业由函授学院学习)

1990.07-1991.04绥化公安局公安处成员

1991.04-1993.01绥化公安局公安处副处长

1993.01-1996.04绥化公安局治安科长(副科长级)

1996.04-1998.03绥化公安局建设派出所所长

1998.03-1999.07绥化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1999.07-2000.05绥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局长级)

2000.05――2001.04绥化市碑林区公安局副局长

2001.04-2002.10绥化公安局副局长调查员

2002.10――2004.06绥化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2004.06-2006.12兰溪县公安局局长

2006.12――2008.03兰溪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2008年3月-2011年5月海伦市公安局局长

2011年5月-2012年2月安达市公安局局长

2012.02-2015.11安达市公安局局长兼督察长

2015.11-2016.10绥化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安达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2016.10――2019.06绥化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研究员

2019.06绥化公安局研究员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绥化市公安局原调研员赵平被"双开" 为黑社会组织充当"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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