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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呼和浩特10月16日综合报道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近日,原内蒙古自治区科协副巡视员邱金宝(副科级)涉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邱金宝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通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被告人:被告人邱金宝,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担任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区长,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委书记,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巴彦淖尔市副市长,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局局长,内蒙古科协副巡视员等职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的;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法定收入,且差额极其巨大,无法解释其合法来源。依法追究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刑事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科协原副巡视员邱进宝被提起公诉(简历)

邱金宝简历1983年7月至1990年11月,巴彦淖尔市何琳曙光乡干部;

1990年11月至1993年2月,巴彦淖尔盟何琳曙光乡副乡长;

1993年2月至1995年8月,巴彦淖尔盟何琳曙光乡党委副书记;

1995年8月至1998年11月,巴彦淖尔盟何琳曙光乡副书记、乡长、书记;

1998年11月至2003年11月,巴彦淖尔盟杭锦湖旗副旗手;

2003年11月至2004年8月,巴彦淖尔盟杭锦湖旗委员会副书记;

2004年8月至2005年2月,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

2005年2月至2008年5月,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8年5月至2011年9月,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委员会秘书;

2011年9月至2013年12月,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局党组书记、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集团公司董事长;

2013年12月至2017年10月,巴彦淖尔市副市长、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局局长;

2017年10月至2017年11月,内蒙古河套灌区总局局长;

2017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副巡视员。

2019年5月,他被怀疑严重违反纪律和法律,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内蒙古自治区科协原副巡视员邱进宝被提起公诉(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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