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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原上海一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长佘等三人涉嫌挪用公款、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经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该案已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告知被告人佘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起诉书中,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4年至2017年,被告人佘与其他人利用经营管理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集体企业、上海金陵集体资金合作协会、上海通宇创业投资协会、上海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职务之便,通过隐瞒应收股利、挪用代管资金等方式,共同挪用上述国有控股公司和集体企业的公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为了掩盖罪行,佘宝卿隐瞒并销毁了高顺公司多年的财务账目。依法追究其贪污、挪用公款罪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刑事责任。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原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副董事长佘宝庆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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