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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南宁2月26日综合报道据官方网站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玉(副科级)涉嫌受贿罪。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依法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告知被告玉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被告玉,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被诉:2010年至2018年,被告人石喻利用职务便利,担任防城港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工作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的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他因受贿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自治区民宗委原副主任玉石被提起公诉(简历)

翡翠简历

杰德,男,毛南族,1963年8月出生于广西河池,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他是四川大学法律系的研究生,经济学家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政治工程师。

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在广西民族大学数学系学习数学;

1984.07-1990.12宜山县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官、副科长助理检察官、刑事检查二科副科长、科长巡视员(1985.03-1986.03年期间,学习和锻炼;1988年9月至1990年7月,在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法证书班学习;

1990.12-1993.05广西河池市检察院分院副科级巡视员兼经济检察院分院副科长(1991.07-1992.12期间,任宜山县委员会副书记);

1993.05-1994.02广西河池市检察院分院副院长兼办公室主任;

1994.02-1995.08广西东兰县委员会副书记;

1995.08-1996.02广西东兰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兼);

1996.02-2001.01广西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1997.09-1999.07期间,就读于四川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研究生班);

2001.01-2001.06广西北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1.06――2002.03广西北海市公安局局级副局长、侦察员;

2002.03-2007.02广西北海市公安局局级副局长、党委委员、侦察员;

2007.02-2007.08广西北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司局级侦察员;

2007.08――2009.12广西北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侦察兵,市交警支队副队长(兼);

2009.12――2011.09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级);

2011.09-2016.01广西防城港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16.01-2016.12广西防城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6.12-2018.11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8.11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9.10受到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广西自治区民宗委原副主任玉石被提起公诉(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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