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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福州7月25日综合报道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近日,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高平涉嫌受贿罪,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高平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胡高平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务和职权形成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极其巨大,应当依法追究其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主任胡高萍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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