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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已被安排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二、发包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发包人公章):

1.填写《烟台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表》,并在烟台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下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一至八级)原件及复印件;

3.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首次应当提供主管人事和社会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被其他用人单位聘用的残疾人,在残疾人劳动合同期内首次提供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经各级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确认的原《用人单位职工名单》(伤残部分);

5.2017年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工作的原始会计凭证(包括员工工资单和复印件),与残疾人雇主的员工名单相对应。如果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事假出勤记录或残疾人停工或停业情况。

《2018年烟台市残疾人就业回顾时间》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2018年烟台市残疾人就业评审对象及提交材料

地址:http://www.yccyxh.org/ytxw/35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