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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天津7月11日综合报道据官方网站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以涉嫌贪污贿赂罪,对原天津市政府办公室副秘书长穆·(局级)提起公诉,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穆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虚假报销、公款购房等手段贪污公款,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应当依法追究其贪污贿赂犯罪的刑事责任。

天津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穆怀国被提起公诉(简历)

穆的简历

穆,,男,回族,1959年4月出生,天津人,1982年9月加入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1978.09-1982.09:天津财经大学工业管理系统计学专业学生;

1982.09-1987.03天津市和平区政府统计干部;

1987.03-1988.12天津和平区政府办公室秘书;

1988.12-1989.09天津市和平区政府研究室秘书;

1989.09-1990.05天津市和平区统计局副局长;

1990.05-1995.03天津市和平区规划委员会副主任;

1995.03-1997.07天津市和平区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委员会副主任(兼);

1997.07-2000.09天津市和平区福安建设发展公司总经理(1996.09-1999.03,在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学习工商管理,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0.09-2000.12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

2000.12――2006.12天津市和平区副区长;

2006.12――2011.12天津市和平区委员会常委、副区长;

2011.12――2014.06天津市城乡建设交通委员会副主任;

2014.06――2015.02天津市城乡建设交通委员会委员、副主任;

2015.02天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19.01涉嫌严重违反纪律和法律,受到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天津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穆怀国被提起公诉(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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