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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聊城11月6日综合报道据山东省纪委消息,日前,中共山东省纪委和山东省纪委对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同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调查,张同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受到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个人情况的;违反诚信纪律、非法收受礼品、非法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或者职权形成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张同存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制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廉洁自律,构成违法失职,涉嫌受贿罪,十八大后没有收敛或停止。张同存对党不忠,不诚实,不畏惧,胆大妄为,与商人和老板做买卖,给党和国家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应当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报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决定开除张同存党籍,取消其依法享有的相应待遇;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同村被开除党籍 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

张同存简历

张同存,男,汉族,1957年5月出生,莘县人,大学文化,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7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他曾经担任过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和阳谷县县长。

2001年1月,任聊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8年5月,任聊城市市长助理、聊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1年1月,他担任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7年6月退休。

2019年8月,他被怀疑严重违反纪律和法律,并接受了审查和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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