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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西宁7月8日综合报道据青海省纪委消息,日前,经青海省委批准,省纪委对青海湖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董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纪检监察调查。

经过调查,董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与他人坦白交待,结成攻守同盟,隐瞒和隐瞒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组织审查;长期在家设立神龛,供奉佛像,并参与迷信活动;在他任门源县委书记期间,党的作风和廉政建设薄弱,政治生态恶化。全县许多领导干部因违法被查处;履职不力,监督黑恶势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纪律,违反规定接受他人宴请和旅游服务的;违反组织纪律,向组织虚报个人和家庭财产事项的;违反群众纪律,向群众摊派费用,增加群众负担的;公租房分配过程中最喜欢的亲友;违反工作纪律,非法干预和干预工程承包;违反生活纪律,与许多女性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产,涉嫌受贿罪。

青海湖管理局局长董金明被双开 长期在家供奉佛像、参加迷信活动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董,背离了自己最初的使命,失去了理想信念,失去了使命感,对党不忠,做了一个“两面派”;我不干净,我愿意被“追杀”,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不“清楚”,我的生活方式腐败;行政区域的政治生态继续恶化,黑恶势力上升,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在一起,违纪违法现象并存,六大违纪项目被违反。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后,他们不汇合,不停止,也不知道如何停止。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应当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青海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会议审议,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董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青海湖管理局局长董金明被双开 长期在家供奉佛像、参加迷信活动

董简历

董,男,土族,1961年8月出生,青海门源人,中央党校毕业,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1984年7月至1987年2月,任共青团青海省委学校部委员;

1987年2月至1991年10月,共青团青海省委工农青年部,政府党委副主任,正职;

1991年10月至1994年1月,共青团青海省委权益司副司长;

1994年1月至1995年8月,共青团青海省委权益司副司长、省青年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

1995年8月至1999年4月,共青团青海省委统战部部长;

1999年4月至2001年12月,任共青团青海省委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政府纪检委书记;

2001年12月至2006年6月,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委员会副书记;

2006年6月至2011年8月,青海省海北县委委员、刚察县委书记;

2011年8月至2011年9月,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委员会书记;

2011年9月至2016年10月,青海省海北市委常委、门源县委书记;

2016年10月,青海湖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局长级)。

来源:烟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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