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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汕头4月3日综合报道据官方网站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对原广东省政协常委、原汕头市委副书记、市长蔡涉嫌收受贿赂、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经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隶属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告知被告人蔡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蔡1998年至2011年担任汕头市龙湖区委书记、汕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汕头市委副书记、市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人事安排、职务晋升等事项上帮助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极其巨大;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情节严重的,依法以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汕头市原市长蔡宗泽被提起公诉

蔡简历

蔡,男,汉族,1951年12月出生,广东省朝阳市人,大学学历,1972年3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任汕头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副科长、科长、副主任、主任

1998年10月,任汕头市龙湖区委书记、区人武部第一党委书记

2002年6月,任汕头市委常委、龙湖区委书记

2003年5月,任汕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6年8月,他还担任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2006年10月,他还担任汕头市副市长、代市长

2007年1月,任汕头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年1月,他担任广东省政协常委

2013年1月退休。

2018年7月,他涉嫌严重违反纪律和法律,受到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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