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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复调查、论证和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市物价局取消了按地区制定收费标准的做法,芝罘区、莱山区和高新区实行相同的收费标准。那就是:

1.小型(中型)机动车1元半小时,不足半小时收费半小时。连续停车的,每24小时最高收费不得超过20元,夜间最高收费不得超过5元;

2.大型机动车的收费标准是小型(中型)机动车的两倍;

3.三轮摩托车和三轮电动汽车按小(中)车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4.计时收费时段,当日7: 00至20: 00(含),次日20: 00至7: 00(含)。

5.如果你在不同的时间停车,你将按白天和晚上分别收费。

6.收费标准是最高的收费标准。对于按月或长时间停放的车辆,双方可在最高收费标准内协商同意停车服务收费。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大专院校)、群众团体等向公众开放的停车场参照上述收费标准。)

自由政策保持不变

1.宪兵、救护车、工程救援等特种车辆。停放在各种停车场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2.15分钟内(含)停放在政府指导价停车场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上述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限至2019年6月30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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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2018年烟台停车场收费新政策,取消停车区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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