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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城乡建设部17日在各地发表了新的限购城市名单上的5项建议标准。

这五项建议标准分别是:。

——6月国家统计局的新建房价指数比上年增加率或1月至6月的新建房价指数月比增加率高,名列前茅。

——6月新商品住宅的平均价格比去年年末上升幅度超过或接近年房价管理目标的情况。

——1月到6月新建商品住宅的成交量比上年增加率高的情况。

——位于限制购买区域的中心城市周边,外地购买比率高的情况。

——存在房价上涨过快、限制政策执行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社会反映很强。

住宅城乡建设部建议将满足上述条件的许多两个以上城市列入限制购买城市的名单。 各地可以根据现实情况,酌情评级具体标准。

住宅城乡建设部要求各省(区、市)总结上半年管辖区域内各城市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业务状况,就调控政策不可行、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进行协商。 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必须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 限购范围仅限于城市局部区域、部分房屋类型等情况,必须及时调整,严格执行。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热点:住建部公布新增限购城市五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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