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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12月12日报道,12月10日~11日,芝罘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吴某波等10名被告人强制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寻找受害者的恶劣势力犯罪集团的案件。 该案件由副院长胡振民担任审判长,主持审判活动。 芝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姜远斌出庭支持公诉,控告被告人犯罪事实,被告人家属旁听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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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起诉书,自2007年5月以来,吴某波被告人以唐某伟、唐某巧、吴某正、唐某柱、吴某成、吴某娟、唐某勇、唐某波、某明等人聚集在其周围,以被告人吴某波为主要分子,形成了被告人。 从2007年5月到年4月,该犯罪集团在莱阳市控制了8起寻找受害者的犯罪、13起寻找受害者的违法行为、1起强制交易罪、2起恐吓罪、2起恐吓行为、2起非法采矿罪、非坏事、人民,造成了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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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严格依法处理案件,确保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本案由副院长胡振民担任审判长,两名会员法官组成三个议院进行审理。 开庭前,审判长组织共同议院仔细查阅案件资料,熟悉案件,召开审前会议,制定审案,有效及时完成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法警大队制定了部署详细的审判警务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计划,有力地保障了审判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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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天的审判过程中,法庭依法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证明书、法庭争议以及最后陈述等审判程序,审判纪律认真规范,手续严格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参加者的各项权利。 这个案件限期判决。


来源:烟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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