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61字,读完约3分钟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原陕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冯新竹严重违纪案件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调查,冯新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制度和工作纪律,没有“四种意识”。他不执行党中央扶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消极应对,利用主管扶贫工作的权力和有关人员谋取私利。针对组织审查建立攻防联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接受公众宴请的;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情况,组织面试和写信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规定应私营企业主的要求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廉政纪律,收受礼品和馈赠的;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产,涉嫌受贿罪。

陕西省原副省长冯新柱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冯新竹缺乏理想信念,对人民没有感情,道德败坏,堕落堕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有违法犯罪嫌疑,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敛。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开除冯新竹的党籍;被国家监督委员会解除公职;收集他们的纪律收入;将涉嫌犯罪、线索及相关资金和材料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陕西省原副省长冯新柱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冯新竹简历

冯新竹,1960年7月出生,男,汉族,陕西省阳县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1979年10月至1981年7月,他在Xi安统计学校学习;

1981年7月至1989年11月,担任陕西乡镇企业经贸公司财务部出纳、副科长、公司经理助理(1983年6月至1986年6月,在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商业企业管理学院班学习);

1989年11月至1994年3月,任陕西省农电管理局财务部副主任;

1994年3月至1996年1月,任陕西省农电管理局财务部主任(1993年8月至1995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6年1月,任陕西省农电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1994年9月至1999年12月,陕西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在职研究生);

2001年6月,他担任铜川市副市长;

2003年3月,任中共铜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4年8月,任中共铜川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5年3月,任中共铜川市委副书记、铜川市人民政府市长、党委书记;

2006年4月27日,铜川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他为铜川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1年1月,任中共铜川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2015年4月,他担任陕西省副省长、党员。(简历摘自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陕西省原副省长冯新柱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地址:http://www.yccyxh.org/ytxw/10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