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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家装材料促销“存款”藏猫和猫消费者都强烈购买和销售

最近,许多市民抱怨说,在推销家装材料时,一些商店曲解了"首付款"的原意,在促销会议和议价会议的平台上将奖品、折扣和首付款捆绑在一起,将"复杂成分"混入首付款中,"锁定"买家,然后强行买卖。记者从烟台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和芝罘区工商局了解到,今年共受理家装材料消费纠纷案件38起,其中“首付”案件8起,约占投诉总量的40%。

家装材料促销“存款”藏猫和猫消费者被迫买卖

如果不签订协议,1000元“押金”将不予退还

今年3月15日,刘女士想买一层楼,要求她先付1000元的“首付款”,但没有与商场签订任何协议,也没有详细说明地板厂的名称、材料、型号、规格、单价、数量和总价。商店只开了一张“押金”收据。6月2日,刘小姐想退货。店员说“定金”已经写好了,没有退款。

"存款不是用来收取的,金额是无限的."工商执法人员表示,《担保法》和《合同法》规定“定金”的金额应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20%。“主合同标的金额”是指地板、木门、瓷砖等产品的总消耗量。在刘女士的楼层“首付”纠纷中,产品综合指标未定,“首付”上限无法确定。因此,“首付款”无效,应全额退还。

家装材料促销“存款”藏猫和猫消费者被迫买卖

经调解,刘女士取回了“定金”和全部货款,商场收回了奖品。执法人员表示,装饰材料(产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只有买卖双方充分说明所购商品的厂名、商标、材料、工艺、颜色、单价、数量和总金额,并在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后办理“首付款”交接手续,才能被视为合法有效。

支付“押金”后,更换产品而不退还余额

3月16日,王女士支付了1000元的“定金”来预定天花板。当时没有规定材料、规格、单价、数量、总金额等指标。收据为打印格式,黑体字为“1000元押金”。6月12日,刘女士对展示样品并不乐观,选择了一款总价值769元的LED吸顶灯。店员拒绝退还剩余的231元,理由是收据上写着“首付”。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在王女士的天花板纠纷中,同一个商店没有明确具体的天花板指标,所以该商店先收到了1000元的“押金”,显然不清楚,应该退货。此外,买方有权独立选择,卖方无权强迫。经调解,王女士取回了“首付款”。

工商执法官员表示,保证金不能随意收取,其金额有一个“门槛”限制,最高不得超过总消费的20%。

收到“存款”后增加一个阈值

5月24日,一家榻榻米店在促销会上贴出海报,承诺“优惠条件”:如果每个产品超过5平方米,将赠送一张铝合金半自动升降台。王女士从1000元起支付了"首付",并定制了一套。5月28日,该店以“变更订单”为由又收到4000元的“定金”,发票上写着“整单定制”,790元/平方米。几天后,测量的产品是7平方米,价值5530元。6月18日,店员突然变了脸色:“消费金额不到1万元,产品不是‘全套’,没有小桌子”,拒绝退货。据王女士说,海报照片是厂家负责人签字的,商店引诱买方支付“定金”,然后搬出最低金额,这显然是欺诈。

家装材料促销“存款”藏猫和猫消费者被迫买卖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用海报“促销”是买方签署合同的直接原因。根据《消费者权益法》等相关规定,如果卖方在收到“首付款”后,不合理地提高“最低消费限额”的“门槛”,这是虚假宣传,涉嫌“商业欺诈”,不仅要全额退款,还要支付三倍的“首付款”损失。此外,该套产品总价值为5530元,应收“首付款”不超过20%,即1106元,必须返还3895元。

家装材料促销“存款”藏猫和猫消费者被迫买卖

工商执法人员发现原“押金”合同无效。执法人员联系了几次,店主强行扣除了400元的所谓“会议费”,然后退还了剩余的“押金”。据执法人员称,卖方通过“虚假广告、解释和样品”进行促销是“商业欺诈”,作为一种处罚,有必要将对买方的损失赔偿增加“消费金额的三倍”。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家装材料促销“存款”藏猫和猫消费者被迫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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