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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烟台在4月份推出了新的住房保障模式,并在最快的两个月内申请了该模式

28日,在烟台市中心区召开了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培训会议,为4月中旬中心区新的住房保障申请开了第一枪。据了解,自4月1日起,新的“三室一厅、租金补贴分离”的住房保障政策在烟台市正式实施,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申请将于4月中旬首先启动。

从4月1日起,《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指出,烟台市将实施“三室一厅、租补分离”的住房保障模式,取消保障性住房,将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合并为只租不售的保障性住房。其中,保护对象从城市原中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无房新就业人员和就业稳定的农民工。

今年4月,烟台市推出了新的住房保障模式,并最早在两个月内申请成功

「在四月初,我们会陆续推出一些配套措施,例如特定的资助标准。街道办事处还将为经济适用房设立专门的申请窗口。计划于4月中旬开始为中心城市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申请工作。”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迟桥在培训会上说。

《烟台市中心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实施细则》同时发布,详细规定了申请程序。

据报道,对于中低收入城市的住房困难家庭,他们可以在一年中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申请住房保障。只要这些家庭符合要求,他们可以在任何时候申请,而不需要在最初的几天。至于何时开始审核无房新就业人员和稳定就业农民工的住房保障申请,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另行发布公告。

你最早可以在两个月内申请

新政出台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据了解,住房困难家庭应首先委托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住房保障服务窗口填写“住房保障备案登记表”,即“备案登记”,并在正常工作日内提供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符合条件的,受理单位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收入确认委托书。届时,申请人凭身份证和《收入认定委托书》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民政窗口申请收入认定,填写《中低收入家庭登记档案》,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即《收入认定》。

材料齐全、核对无误的,受理单位应向申请人出具收入确认受理回执,注明收入确认结果的查询时间和地点。接下来,如果收入确定结果符合要求,则进行“资格审查”。

申请人可以在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服务窗口领取并填写《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证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住房保障资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街道办事处、中心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市住房保障中心按规定每月审查并公布申请人家庭的基本信息,即“审核认定”。三级审核需时约2个月,审核结果将在“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和“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宣传栏”上公布。

今年4月,烟台市推出了新的住房保障模式,并最早在两个月内申请成功

经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办公室窗口领取《住房保障资格证书》。据了解,《住房保障资格证书》有效期为1年。在有效期内,家庭可以租用政府按规定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也可以自行在市区租用具有使用功能的市场住房。

已承租市场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对象,每月15日前持相关证明到市住房保障中心服务窗口填写《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与保障对象签订《房屋租赁补贴协议》,为保障对象建立相关银行账户,并从下月起发放房屋租赁补贴。

新就业工人和外来务工人员需由其所在单位申请。根据规定,对于无房新就业人员和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单位向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用人单位拟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到登记地区住房保障部门登记,填写《用人单位住房保障申请意向登记表》,领取《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申请表》。对符合审核要求的,用人单位应当统一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和营业执照。同时,用人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出具保证书。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今年4月,烟台市推出了新的住房保障模式,并最早在两个月内申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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