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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遵义11月5日综合报道据官方网站消息,近日,原遵义市委常委、贵州省政府常务副市长王祖斌涉嫌受贿罪,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告知被告人王祖斌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被告人:2013年底至2018年上半年,被告人王祖斌利用遵义市委常委、副市长的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他因受贿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王祖斌简历

王祖斌,男,1964年10月出生于贵州遵义,毕业于中央党校,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

1986年7月至1991年10月,贵州省遵义市第三中学教师;

1991年10月至1992年12月,曾任贵州省遵义市教育局局长;

1992年12月至1996年8月,原贵州省遵义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兼政务司司长;

1996年8月至2001年11月,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园林局局长、区委办主任;

2001年11月至2003年4月,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03年4月至2007年4月,贵州省遵义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7年4月至2010年3月,贵州省遵义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政服务中心主任(兼);

2010年3月至2010年4月,贵州省遵义市政府副秘书长、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市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市政府服务中心主任(兼);

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贵州省遵义市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市应急委办公室主任(兼)、市服务中心主任(兼);

2011年3月至2012年2月,贵州省遵义市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市应急委办公室主任(兼);

2012年2月至2014年5月,贵州省遵义市副市长;

2014年5月至2015年12月,贵州省遵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

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贵州省遵义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行政学院院长(兼任),市群众工作中心第一副主任(兼任);

2016年12月,任贵州省遵义市委常委、副市长(分管常务工作)、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市行政学院院长(兼)、市群众工作中心第一副主任(兼)。

2019年3月,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了贵州省纪委的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遵义市原常务副市长王祖彬被提起公诉(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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