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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上午,在2019年百度人工智能开发者大会上,正在发表演讲的百度公司创始人李彦宏,突然被一名身份不明、佩戴证书的人向外扔矿泉水。刘凯告诉记者,自然人享有名誉权,而将水泼到李彦宏身上的人公开以侮辱他人人格为目的,损害了他的名誉权。

7月3日上午,在2019年百度人工智能开发者大会上,正在发表演讲的百度公司创始人李彦宏,突然被一名身份不明、佩戴证书的人向外扔矿泉水。这一事件很快被各大媒体报道,李彦宏的冷静回应也得到了很多好评,涉嫌泼水的微博也被撤了出来。

到目前为止,这一事件还没有新的进展或进一步的结论。

7月3日中午,湖南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在接受《商业日报》采访时表示,在会场当众泼水的责任有高有低,关键在于李彦宏能否大度。“如果泼水的人主观上故意贬低李彦宏的人格,在会上向他泼水,情节严重,其行为可能构成侮辱罪。但是,侮辱罪是自诉案件,李彦宏本人需要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刘凯还表示,在会场向演讲者泼水的行为公然扰乱了会场秩序,是一种寻衅滋事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刘凯告诉记者,自然人享有名誉权,而将水泼到李彦宏身上的人公开以侮辱他人人格为目的,损害了他的名誉权。李彦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民事赔偿责任。

最后,刘凯律师还提醒说,即使是表达意见也必须合理合法,我们不应该尽力而为。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律师:向李彦宏泼水属寻衅滋事行为,或构成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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