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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唐山7月2日综合报道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近日,原郝彤(北京)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文康涉嫌受贿罪,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向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告知被告人文康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文康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依法追究其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文康简历

文康,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于河南省上蔡市,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获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1989年7月至1994年12月,任北京设备厂干部、助理工程师;

1994年12月至2014年11月,他担任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原北京铁路信号厂)工程师、副厂长、主任、副总经济师、副厂长、总经理、党委主席、副书记。北新科兰德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任郝彤(北京)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任郝彤(北京)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北新科兰德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8年6月,他被免去郝彤(北京)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

2018.11受到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通号(北京)轨道工业集团原董事长康文被提起公诉(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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