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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衡阳6月14日综合报道据湖南省纪委网站报道,原长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新华同志涉嫌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目前正在配合衡阳市纪委监察局进行审查和查处。

李新华简历

李新华,男,汉族,湖南长宁人,1963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他于1982年9月参加工作,并于198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担任长宁县中医院副院长、院长,长宁县人民医院院长,长宁县卫生局局长,长宁市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长宁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6年7月至2011年6月,任长宁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城建投资董事长;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他在长宁市担任县级干部;2012年12月至2014年1月,他担任长宁CPPCC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14年1月至2019年2月,任长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兼党委书记;2019年2月至4月,任衡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2019年4月,任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衡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湖南常宁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新华同志配合衡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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