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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德宏综合报道4月29日据官方网站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以涉嫌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将原云南省德宏州委副书记、德宏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余麻约(正处级)移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管辖。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向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被告人余麻约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余麻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产;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的,依法以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德宏州委原副书记余麻约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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