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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汉中1月8日综合报道据陕西省纪委消息,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察厅对原汉中市委常委、秘书长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违反政治纪律,受到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向执行公务人员赠送礼品,以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反映个人情况,组织面试、信访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工作调整、工作安排、工作安置等利益的;违反诚信纪律和非上市公司股权的;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搞表演项目,摆摊设点,搞项目;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司法活动的;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违法失职,涉嫌受贿罪。

汉中市委原常委、秘书长牟晓非被"双开" 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严放弃了最初的使命,失去了理想和信念,将公共权利视为私人工具,并痴迷于组织对话以挽救和提醒警告。他很幸运,他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严重错位,他的法律和纪律意识淡漠。他愿意被“追捕”,并要求接受贿赂,以帮助参与黑与恶的人获得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在各种利益交换中,他放弃了原则,放弃了底线。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涉嫌犯罪,十八大后仍不收敛或停止。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后,还不知道如何去害怕和不顾后果地行动,这是性质严重、情况恶劣的,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研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肖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将涉嫌犯罪及相关财产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汉中市委原常委、秘书长牟晓非被"双开" 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牟简历

牟肖飞,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陕西省阳县人,研究生学历,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

1989年7月至1992年9月,他在汉中师范学院任教;

1992年9月至1995年5月,任汉中市委宣传部官员;

1995年5月至1996年6月,汉中市委宣传部文化教育处副处长;

1996年6月至2002年6月,汉中市委宣传部文化教育处处长;

2002年6月至2002年12月,汉中市委宣传部宣传部部长;

2002年12月至2005年7月,任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2002年6月至2004年3月,他在中国人民大学区域经济与城市管理专业培训班学习并毕业)

2005年7月至2009年10月,任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2006年9月至2009年7月,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9年10月至2011年6月,汉台区委副书记;

2011年6月至2012年1月,汉台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理主席;

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汉台区委副书记、区政府负责人;

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任汉中市委秘书长;

2015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汉中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6年10月至2019年4月,任汉中市委常委、秘书长、统战部长;

2019年4月,他担任汉中市委常委、秘书长。

来源:烟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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