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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南昌6月29日综合报道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近日,原江西省余干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黄被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指派,鄱阳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鄱阳湖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告知被告人黄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鄱阳湖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被告人:黄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自己的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依法追究其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江西省余干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黄胜富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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