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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左车道速度太低。200元不满12岁,禁止坐副驾驶

亲爱的,如果你习惯了浮山收费站,然后打开全球定位系统设置导航,如果你经常在左车道慢慢走,如果你习惯了12岁以下的儿童坐在副驾驶...从今天起,这些在高速公路上的驾驶行为可能会招致严厉的处罚,如警告甚至罚款。

记者从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新修订的《山东省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将于今天正式实施。为了避免处罚和提高你的驾驶安全,记者不妨带你去看看新规定的内容。

低速驾驶将被罚款200元

新《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每条车道的最高和最低车速限制,以及有限的车辆类型。具体规格是:如果同一方向有两条车道,左车道的最小速度为每小时100公里;如果同一方向有三条以上的车道,最左边车道的最低速度为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速度为90公里。同一方向有两条车道。大型公共汽车、中型和重型卡车不允许进入左车道。超车时,左车道可以临时借用。

高速左车道速度低罚200元12岁以下,禁止坐副驾驶

在低速行驶方面,新的《规定》规定,如果一辆机动车在两个车道同向行驶的左车道上行驶,其速度比规定速度低20%以上,将受到200元的处罚。如果三条车道的中间车道同向行驶速度低于20%,将按此标准处罚。

添加可变限速标志

在雨、雾、雪、冰等恶劣天气下,机动车辆很容易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许多车辆完全采取封闭措施会措手不及。为此,新《条例》明确规定,高速公路管理、经营单位和气象机构应逐步安装高速公路气象预警信息发布设施和可变限速标志,并提示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减速行驶至安全行驶速度。

例如,速度限制为120公里/小时的原始路段可以根据天气条件改变为80公里/小时和60公里/小时的速度限制。这不仅能有效防止交通事故,还能降低高速公路因恶劣天气而关闭的概率,使其不再“关闭”。

12岁以下禁止副驾驶

记者认为,这是新《条例》最人性化的创新。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驾驶员不得安排12岁以下未成年人担任副驾驶;四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乘坐家庭客车时应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本法规旨在提高驾驶员对儿童安全保护的意识。众所周知,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汽车前面的安全气囊只需1/20秒就能弹出并展开,相当于以约300公里/小时的速度弹出,产生的冲击力约为180公斤,这比撞击坚硬物体更致命。

提高违规罚款标准

机动车驾驶人首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并新增准驾车型后十二个月为实习期。新《条例》规定,实习期间驾驶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驾驶员应由持有相应或以上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员陪同。违反规定的,对驾驶员处以一百五十元罚款。

此外,新《条例》将“驾驶时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从100元提高到150元;对“机动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的处罚从一百元提高到二百元。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高速左车道速度低罚200元12岁以下,禁止坐副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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