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99字,读完约1分钟

水母4月13日没有采用( ymg记者纪殿国通讯员烟文大斌)处理的健康卡,但去健身的时候被商家告知健康卡无效,商家擅自将卡“打开”。 昨天,住在芝草区的小王遇到了类似商店的“霸王条款”。

2007年12月,王先生在市区的健身俱乐部办了健身年卡。 由于工作忙等原因,小王没有办理卡,也没有去健身。 昨天突然从健身俱乐部收到了一条短消息,警告她及时进行卡片和体检。 在健身俱乐部,小王意外地知道她的健身卡在2008年3月自动发卡,现在无效了。 小王办卡时不知道有这样的规定,要求俱乐部延期被拒绝了。 几次谈判不成,老王就向消协投诉。

热点:商家自动开卡计时 健身年卡还没用就“失效”

我国的消法和合同法都有确定规定:经营者用样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法对顾客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时,其复印件无效。 健身俱乐部制定的“会员不在一个月内打卡就自动打卡”的规定是公平合理的,几乎无效的。 经过消协人员的斡旋,俱乐部为老王延长了9个月的录用期限。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热点:商家自动开卡计时 健身年卡还没用就“失效”

地址:http://www.yccyxh.org/ytxw/18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