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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Xi 11月18日综合报道据陕西省纪委消息,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察厅对原陕西省委书记、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冯振东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冯振东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接受组织审查,供认、伪造和转移证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违反组织纪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个人决定,违反规定隐瞒个人情况,组织信访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和收受财物的;违反廉政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品、消费卡,长期借用管理服务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非法干预和干预建设工程承包和政府采购活动的;违反生活纪律,寻欢作乐,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罪。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原厅长冯振东被"双开"(简历)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冯振东放弃了原来的使命,没有党性原则,不负责任,践踏党纪国法,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涉嫌犯罪。党的十八大后,他没有收敛,也没有收手,党的十八大后,他仍然肆无忌惮,性质严重,情况恶劣,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会议和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冯振东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将涉嫌犯罪及相关财产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原厅长冯振东被"双开"(简历)

冯振东简历

冯振东,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陕西省延长县人。他拥有经济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他于199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于1986年7月加入工作。

1986年7月至1997年8月,任延昌县水利水保局技术员兼副局长、延河流域世行贷款项目办公室主任(1989年9月至1994年12月,在北京水利电力函授学院学习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1997年8月至2002年6月,任延长县副县长(1996年8月至1998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学习党政管理);

2002年6月至2002年12月,任延长县常委、副县长;

2002年12月至2006年6月,任延川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6年6月至2007年6月,任宝塔区委员会副书记兼区长;

2007年6月至2011年7月,任吴起县委书记(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就读于西北大学工业经济与投资专业);

2011年7月至2015年8月,任富县县委书记;

2015年8月至2017年5月,任延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7年5月至2017年7月,任延安市委副书记;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任延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8年3月,任省委书记、省环保厅厅长;

2018年10月,他担任省委书记、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来源:烟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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