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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东莞10月12日综合报道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日前,原广东省深圳市交通委员会巡视员陈惠刚(副科级)涉嫌受贿罪,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被告人陈惠刚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被诉:2003年至2016年,任深圳市交通局副局长、深圳市交通委员会(港务局)副主任(副主任)、督察员等。被告人陈惠刚利用职务之便,在交通建设拆迁、路政管理许可、工程招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因此应依法追究其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原巡视员陈惠港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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