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49字,读完约3分钟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呼和浩特8月23日综合报道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李建平的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完全丧失,行为底线完全丧失,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长期占用下属单位的车辆,不如实反映个人情况,组织信访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多次获准出入境;他们没有纪律和法律意识,将主管领域视为“私人领地”,要求下属公司提供办公场所和装修私营企业,将下属企业视为自己的“钱袋”和“提款机”,指示下属国有企业在购房过程中挪用专项资金,侵犯国家利益。长期以来,他一直是“官兼商人”,与非法商人勾结,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生活腐败堕落,多次出国赌博,造成不良影响。

呼和浩特经开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被"双开" 未经批准多次出国

李建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违法失职,涉嫌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十八大后,他没有收敛,也没有收手,不知道如何害怕,反而把事情搞得更糟。他的本性特别坏,情况特别严重,所以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开除李建平的党籍,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将他开除公职;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呼和浩特经开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被"双开" 未经批准多次出国

简历李建平李建平,男,汉族,1960年5月出生,河北霸州人,大学文化,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至1985年4月,在内蒙古电子学校任教;

1985年4月至1988年10月,任内蒙古电子工业局团委书记;

1988年10月至1990年10月,任内蒙古啤酒厂副厂长;

1990.10-1996.0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改革委员会干部;

1996年3月至1997年5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节水办公室主任;

1997年5月至2000年9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节水与水资源管理局局长(副司级);

2000年9月至2001年3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委委员、水务局副局长、市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局局长、春华水务公司董事长;

2001.03-2001.09,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市节水和水资源管理局局长(正处级),春华水务公司董事长;

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委书记、水利局副局长,春华水务公司董事长;

2004年6月至2011年3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委书记、水务局局长,春华水务公司董事长;

2011年3月,他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8.09受到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呼和浩特经开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被"双开" 未经批准多次出国

地址:http://www.yccyxh.org/ytxw/82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