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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延边7月18日综合报道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近日,原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刘伟(副厅长级)涉嫌受贿罪,被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延边人民检察院向延边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被告人刘炜其诉讼权利,依法讯问被告人,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延边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刘伟利用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他国工作人员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极其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刘伟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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