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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揭阳8月2日综合报道据广东省揭阳日报报道,8月1日,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张可同志为揭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张可同志为揭阳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根据中国经济网当地党政领导数据库,张可,1968年2月出生,曾任广东省委台办副主任、东莞市副市长、东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16年任东莞市委副书记。

张可简历

张可,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重庆人,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6月加入工作,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1985年9月至1989年6月,他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学习审计,并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9年6月至1990年6月,任省审计局外资审计局审计培训干部;

1990年6月至1992年4月,省审计局外国投资审计部成员(1989年12月至1991年1月期间,在省库伦矿务局华坪矿基层工作);

1992.04-1993.11,省审计局外资审计司副司长;

1993.11-1998.06,省审计厅(局)外资审计处处长;

1998.06-2000.07,省审计署外商投资审计司副司长;

2000.07-2001.03,省审计署经贸审计司副司长(1999.12-2000.12期间,参加第一批高层次管理人才海外培训班,赴加州洛杉矶州立大学学习财务管理一年);

2001年3月至2012年5月,任省委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期间:2009年3月至2010年1月,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学习,硕士毕业);

2012年5月-2012年6月,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候选人;

2012.06――2014.06,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4.06――2016.12,东莞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6.12――2017.01,东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7.01-2017.02,东莞市委副书记;

2017.02-2017.06,东莞市委副书记、长安新区党工委书记;

2017.06-2017.07,东莞市委副书记、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党工委书记;

2017.07,东莞市委副书记、东莞港(滨海湾新区)党委书记;

现任揭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张科任揭阳市代市长(图|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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