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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阿勒泰4月19日综合报道最近,经阿勒泰地区委员会批准,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察委员会对富蕴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赵鑫严重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赵鑫没有党性原则,没有组织观念,与组织审查对抗,与他人串通,转移财产,毁灭证据;接受私人业主提供的礼品、宴请、旅游等活动;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拆借资金,获取高利率;采取专项资金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承包和工程承包中帮助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新疆富蕴县原副县长赵馨被"双开" 套取专项资金设立"小金库"

赵鑫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纪律,构成违法失职,涉嫌贪污受贿。十八大之后,她没有收敛,也没有停止,性质非常恶劣,情况非常严重,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等有关规定,经阿勒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报阿勒泰区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赵鑫开除党籍处分;阿勒泰地区监督委员会解除了他的公职;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新疆富蕴县原副县长赵馨被"双开" 套取专项资金设立"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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