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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呼和浩特3月29日综合报道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原党委书记、水利厅厅长傅万辉涉嫌收受贿赂、滥用职权,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向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被告人傅万慧其诉讼权利,依法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傅万辉担任鄂尔多斯康巴什新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600295)、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副市长、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委员。在此期间,他利用职务或职务和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殊。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刑事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原厅长付万惠被提起公诉(简历)

傅万慧的简历

傅万辉,男,蒙古族,1960年2月出生,1976年11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95年9月至1999年2月,包头市郊区政府副乡长;

1999年2月-2001年4月,包头市建设局常委、党委副书记;

2001年4月-2003年8月,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市燃气公司党委书记、经理;

2003年8月至2004年12月,鄂尔多斯市东胜康巴什新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4年12月至2006年10月,鄂尔多斯市市长助理、东胜康巴什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6年10月至2006年11月,鄂尔多斯市委常委、东胜康巴什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6年11月至2007年12月,鄂尔多斯市委常委、东胜康巴什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7年12月至2011年8月,鄂尔多斯市副市长;

2011年8月-2012年3月,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2年3月至2014年8月,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自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他是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委员、盟行政办公室常务副组长;

2015年4月至2017年6月,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副书记、党组书记、盟行政办公室主任;

2017年6月至2017年7月,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

2017年7月,自治区党委书记、水利厅厅长。

2018.05受到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原厅长付万惠被提起公诉(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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