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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焦作1月4日综合报道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近日,原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魏超杰涉嫌受贿罪,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偃师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告知被告人魏朝杰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偃师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2005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魏朝杰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受贿的刑事责任。

魏朝杰的简历

魏朝杰,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河南省新密市人,研究生学历,1984年5月入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

1986年7月至1998年12月,在省纪委干部室工作;

1998年12月至2000年12月,孟州市副市长;

2000年12月-2004年5月,孟州市委副书记;

2004年5月-2004年9月,孟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4年9月-2010年11月,孟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0年11月-2015年4月,孟州市委书记;

2015年4月至2015年5月,任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孟州市委书记;

2015年5月-2015年7月,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孟州市委书记;

2015年7月,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8年8月,他涉嫌严重违反纪律和法律,受到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焦作市原副市长魏超杰被提起公诉(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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