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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天津2月27日综合报道据官方网站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原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国强被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后,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任命,报请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国强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陈国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公诉机关指控陈国强利用其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副省长的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其职务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极其巨大。他因受贿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陕西省原副省长陈国强被提起公诉(简历)

陈国强的简历

陈国强,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于安徽宿州,1984年7月加入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中央党校,工商管理硕士。

1981年9月至1984年7月,他在Xi安基础大学机械系学习机械制造。

1984.07-1994.10陕西省劳动人事厅、劳动厅安全监察处委员、计划统计处副处长(1986.10-1987.10,陕西省淳化县润镇扶贫);

1994.10-2000.09陕西省劳动厅综合计划与工资处副处长(1996.08-1998.12,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

2000.09-2004.06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2002.10-2003.01期间,广东省深圳市社会保险局任职;2003.03-2003.07陕西省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

2004.06-2009.01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3.09-2006.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2007年8月至2008年2月,他在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学习;

2009.01-2010.11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8.09-2010.09,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专业,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0.11――2013.02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13.02-2018.01陕西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陕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院长(2015.09-2016.01年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一班)。

2018.01-2018.03陕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党组书记(兼)。

2018.03――2019.03陕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陕西省原副省长陈国强被提起公诉(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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