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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长春综合报道6月29日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近日,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宝祥涉嫌受贿罪,被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白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告知被告人张宝祥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白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被告人: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宝祥在担任长春市商业银行行长、长春市宽城区委书记、吉林银行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项目承包、银行贷款、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接受他人的财产,这是非常巨大的。他因受贿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宝祥被提起公诉(简历)

张宝祥简历

张宝祥,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于吉林省六合市。1986年7月加入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位。

1993年2月,任长春市工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1998年8月,任长春市工商局宽城分局党委书记、局长;2000年12月,任长春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纪律委员会书记、监事会主席;2002年6月,任长春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兼行长;2006年1月,任长春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2006年8月,任长春市南关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2006年11月,任长春市南关区委副书记、区长;2008年12月,他担任长春市宽城区委员会秘书;2013年3月,任吉林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侨办)党组书记、主任;2014年7月,他担任吉林银行党委书记兼董事长;2019年11月,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被免职。

来源:烟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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