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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二胎生育保险的报销金额大多低于第一胎

近日,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做好服务符合“二孩”政策的群众工作。随着独生子女政策逐渐提上日程,二胎生育保险的保障和销售也成为烟台市民关注的热点。

社会保障中心:只要你依法生育,生育保险可以报销

记者从市社保中心生育保险科了解到,我市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只要符合国家政策,只要有第二个孩子,就可以报销生育保险。

一旦计划生育部门通过了“二胎分离”政策,生二胎的母亲就可以报销生育保险社保中心生育保险部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符合生育政策的妇女在报销生育保险时绝不会遇到阻力,因为她是第一个孩子或第二个孩子。

记者联系了林女士,她在春节前有了第二个孩子,符合“双自主”(夫妻都是独生子女)的政策。林女士告诉记者,她在26岁的时候生下了第一个孩子,当她为第二个孩子办理出生手续时,她已经32岁了。“报销(生育保险)还没有和上次(第一个孩子)相比,第二个孩子是剖腹产。但是,报告(销售)相当顺利,手续可以报告,第二个孩子也一样。”

烟台的二胎生育保险报销金额大多低于第一胎

第二胎生育保险的报销金额大多低于第一胎

虽然已确认“二胎”妇女可以成功报销生育保险,但市社会保障中心生育保险科解释了报销金额。"第二个孩子偿还的钱通常比第一个孩子少."

“这并不是因为第二个孩子报道较少,主要是因为晚育没有补贴。“据市社保中心生育保险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烟台绝大多数孕妇在第一次怀孕期间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晚育年龄。晚育妇女可享受比正常产假多两个月的假期,并可享受一定的生育保险补贴。

“根据我国的规定,生育只针对第一个孩子,所以第二个孩子不生育,不仅可以休正常的产假,而且保险也可以体现出来。因此,在这方面,第二个孩子比第一个孩子少。”

山东省的“二孩分离”政策有望在5月份通过审查

除了现行的二孩政策(如针对双职工家庭、有特殊工作的家庭和再婚家庭的有条件生育政策),山东省还积极推行“独生子女”政策。根据规定,为落实“两个孩子一个人”政策,本省的调整计划必须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然后省人大常委会可以修改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才能正式实施。

2013年9月,山东省开始预测实施“独生子女”政策对山东省人口发展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独生子女政策实施方案》,并于2014年2月中旬提交国家卫生计生委审核备案。经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批准后,将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尽快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实施这项政策。

2014年2月18日,山东省人大教育、文化、体育和卫生委员会在济南召开会议。会议提出,《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有望于今年5月进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独生子女”政策有望获得通过。全国人大和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邱预测,山东省“二孩”计划将于今年7月前正式实施。

烟台市计划生育部门表示,只要《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和审议工作完成,省内“独生子女”政策确定下来,新政策就会得到落实,为“独生子女”家庭提供良好的服务。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烟台的二胎生育保险报销金额大多低于第一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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