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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备受关注的《烟台市网上预约出租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颁布实施。《细则》对公民和驾驶员最关心的条件、哪些车辆和人员可以从事网上汽车服务、申请人和提交材料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据了解,该细则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网络汽车平台公司:按营业区域许可,有效期8年。

根据规定,网络汽车平台公司申请从事网络汽车业务,应按业务区域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在市区(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烟台开发区、高新区)从事网络汽车经营的,应当向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提出申请。

在县(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汽车经营的,应当向当地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许可条件的网络汽车平台公司作出运输行政许可决定,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经营期限等内容。,并按规定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8年。

城市网络车:

关于公众关心的哪种车辆可以成为网络车,市交通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规定》为城市网络车的运输许可设立了几个“硬杠杆”:

首先,“车辆是在服务地点登记的”,用外行人的话来说,这是一辆本地车;

二是7座及以下乘用车(小型货车除外),税后车辆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在12万元以上;

第三,燃料(燃气)和混合动力汽车的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纯电动汽车的轴距不小于2600毫米,续航里程达到250公里以上;

第四,从初始注册之日起至申请网络汽车业务之日止不到3年。

此外,《细则》还对车载终端和保险做出了具体规定。

网络车的驾驶员必须有烟台市常住户口或居住证,且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必须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无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记录证明,无吸毒记录证明,无酒后驾驶记录。经证明,该12分记录证书在最近三个连续记分周期内未被记录,且无暴力犯罪记录证明。经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培训和考试,并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证》后,方可从事网络汽车业务。

2017年10月1日,烟台网车“规则”颁布并正式实施

关于出租汽车驾驶员网上培训考试的内容、方法和报名程序,市交通局正在按照《细则》的规定,加快制定《烟台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实施方案》,预计将于9月中旬完成,届时将发布相关信息。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2017年10月1日,烟台网车“规则”颁布并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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