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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羁押的,法定的侦查期限如下:(1)一般为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2)对于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的四类特定案件,在三个月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3)对于可能判处十年刑罚的,经省级检察机关批准延长2个月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批准延长2个月。(4)侦查期间发现犯有新罪的,自发现新罪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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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各诉讼阶段的期限是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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