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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1月17日宣布,3日上午,中年男子张某报警,被诈骗。 出乎意料的是,14日,警察张某被检察机关逮捕了。

经过调查,2000年8月,11岁的女孩用红色(假名)去张某家让女儿做暑假作业。 张先生的女儿和妻子都不在家,他用诱惑的手段强奸了女孩。 受害者回家对母亲哭诉,母亲担心会影响女儿的名声,长大了。

不久母亲病了,红和阿姨住在一起,几年过去了。 3日,15岁的她在和阿姨乔某某说话时,无意透露那一年的悲惨经历。 乔某非常生气,决定让张某为当年的行为“出血”。 当天下午,他找到张某要求赔偿一万元青春精神补偿费。 张某怕羞得通红,不敢暴露他的心理,所以去警察局报警乔某敲诈。 不,举起石头打了自己的脚。

热点:举报遭讹引出强奸幼女案 报警人竟是"色狼"

责任编辑:吕淑玉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热点:举报遭讹引出强奸幼女案 报警人竟是"色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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